臉書81萬位追蹤者、IG有26萬粉絲的網紅「天后闆妹」古羽庭,從最窮只剩6萬元、網路賣童裝做起,以9年時間徹底翻轉人生,成為身家11億的電商女強人。古羽庭的「天后闆妹有限公司」在2020年申請註冊「闆妹」「天后闆妹」等商標,後來卻察覺有同業想「搭便車」,開設名為「闆妹女裝直播」的FB粉專、創立「板妹有限公司」,意圖誤導消費者,因此提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簡稱智商法院)判決「板妹有限公司」從事直播、網路購物不准使用「板妹」、「闆妹」等字眼,而且須賠償天后闆妹有限公司293萬2239元。賠償金額與古羽庭身價相比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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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羽婷的公司申請註冊「闆妹」、「天后闆妹」的商標,智財局公告不到1個禮拜,就有直播界同行開設「闆妹女裝直播」的臉書粉絲專頁,並在電商平台銷售女裝。(圖/翻攝臉書)
▲古羽婷的公司申請註冊「闆妹」、「天后闆妹」的商標,智財局公告不到1個禮拜,就有直播界同行開設「闆妹女裝直播」的臉書粉絲專頁,並在電商平台銷售女裝。(圖/翻攝臉書)
天后闆妹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闆妹」、「天后闆妹」,智財局在2020年5月1日公告商標

天后闆妹公司主張,2020年5月7日一名直播主陳以庭開設「闆妹女裝直播」的臉書粉絲專頁,在電商平台創設同名賣場銷售女裝;11月4日天后闆妹公司告知陳以庭「闆妹」、「天后闆妹」已註冊商標並要求賣場在一週內更名,她在2021年2月19日改用「板妹女裝直播」繼續對外銷售、2022年9月27日登記成立板妹有限公司

▲「天后闆妹」古羽婷從最窮只剩6萬元開始賣童裝,花9年翻身成為身價破10億的電商女強人,締造直播帶貨傳奇。(圖/翻攝臉書)
▲「天后闆妹」古羽婷從最窮只剩6萬元開始賣童裝,花9年翻身成為身價破10億的電商女強人,締造直播帶貨傳奇。(圖/翻攝臉書)
天后闆妹公司認為陳以庭侵害商標權,直到2025年發律師函給電商平台要求下架賣場,陳以庭才把電商賣場名稱換成「以庭女裝直播」,臉書粉專則改叫「庭妹女裝直播」。

天后闆妹公司依據電商平台的單價、銷售量,向板妹有限公司及陳以庭索賠6374萬4365元,同時要求禁用「板妹」、「闆妹」的字樣。

板妹有限公司後來改名為「以庭有限公司」,在這場官司主張「闆妹」是年輕老闆娘的簡稱,屬於既有常用語,並非具有創造性的商標,也沒有高度識別性,天后闆妹公司註冊的「闆妹」與以庭公司使所用的「板妹」雖然發音相同,但「闆」、「板」2字外形及字義差異極大,消費者稍微注意就可區分,不至於混淆不清,以庭公司並無侵害天后闆妹公司商標權的故意或過失。

▲智商法院認為「闆妹」並非常見語詞,具有顯著的商標識別性,如果有同業也使用「闆妹」或「版妹」,會誤導消費者。(圖/翻攝臉書)
▲智商法院認為「闆妹」並非常見語詞,具有顯著的商標識別性,如果有同業也使用「闆妹」或「版妹」,會誤導消費者。(圖/翻攝臉書)
智商法院調查,天后闆妹公司註冊商標「闆妹」、「天后闆妹」文字沒有特殊設計,天后2字是常用語,但「闆妹」不是,最早出自古羽庭的藝名,不同於「老闆」或「闆娘」等常見詞彙,因此具有顯著的商標識別性。

法官指出,陳以庭使用的「闆妹女裝直播」、「板妹女裝直播」等文字也沒有任何設計,「女裝直播」4字只是商品供應與服務的類別,本身不具識別性,也是「闆妹」、「板妹」2組語詞才有商標特色,但「闆妹」跟天后闆妹公司註冊的商標雷同,「板妹」跟「闆妹」相較,文字外觀和寓意雖然不同,但讀音一樣,標示在相似商品上可能讓消費者誤認,何況雙方都經營網拍,也都利用社群媒體行銷,更容易讓消費者搞混兩邊存在關係企業或授權關係。

▲「天后闆妹」古羽庭臉書81萬人追蹤、身家11億元,法院判決同業侵害商標權的賠償金額293萬元,不到古羽婷身價的1%。(圖/翻攝臉書)
▲「天后闆妹」古羽庭臉書81萬人追蹤、身家11億元,法院判決同業侵害商標權的賠償金額293萬元,不到古羽婷身價的1%。(圖/翻攝臉書)
陳以庭接獲天后闆妹公司通知改名,只把「闆妹」換成「板妹」,甚至創立以庭公司之後,臉書粉專及電商賣場繼續使用「板妹女裝直播」,遭法院認定這就是明確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賠償金必須從銷售金額6374萬扣除成本,而服飾電商毛利率是23%,換算金額約為1466萬元,但「板妹女裝直播」所有營收難道百分之百都是因為搭「闆妹」的便車嗎?法官覺得消費者是否訂購不只看品牌,還會思考價格、品質、外觀、設計、版型,因此1466萬元還得再打2折,判決以庭有限公司、陳以庭賠償293萬2239元,另外禁止被告將「板妹」、「闆妹」的字樣用於直播、網路購物、成衣零售批發,也不可用來打廣告。本案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