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少年割頸案日前定讞。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郭姓少年判處有期徒刑12年、林姓少女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全案確定。判決結果出爐後,再度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判決確定後,被害人父親於13日發布18點聲明,表達對司法制度與判決結果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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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回顧

回顧整起事件,案發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15歲楊姓國三男學生因提醒到班上找朋友的林姓女同學離開教室,以免影響午休。林女事後向15歲郭姓「乾哥」訴苦,郭男涉嫌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姓學生頸部刺擊10刀。楊姓學生大量失血倒地,送醫搶救34小時後,仍於隔日晚間不幸身亡,生命永遠停留在15歲。

一審時,新北地方法院判處郭男9年徒刑、林女8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去年底加重刑度,改判12年與11年。家屬仍無法接受結果,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本月12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受害者家屬18點聲明控訴

判決確定後,楊父表示難以接受,甚至徹夜未眠。在13日發出18點聲明,裡頭提到二審期間林姓少女的母親曾在庭上表示願意負擔部分賠償,並提及先行支付140萬元。不過,他指出,審判長謝靜慧當時表示應由5人共同連帶負責;然而二審判決書卻記載林母願意先給付200萬元,但目前僅支付20萬元,讓他質疑說法與實際作為存在差距。

楊父也指出,郭姓少年的父親曾在庭上表示無力賠償,辯護律師亦主張其毫無還款能力。但他質疑,加害者一方既稱無力償還,卻能掌握被害人家屬名下不動產資料,令他感到不解。

此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曾發起愛心募款,募得1424萬元善款。楊父認為,在加害者未積極賠償的情況下,善款在實務上形同成為加害者的賠償來源之一,對家屬而言難以接受。

另一項讓楊父無法接受的是,民事高等法院認定兩名加害者符合法律扶助資格,同意代墊裁判費。楊父質疑,相關費用最終來自公共資源,等同由納稅人負擔訴訟成本,讓家屬不能接受也難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