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美國2月中旬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其中美方要求,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以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等。如今ART遭美國最高等法院判違憲,台灣是否仍會依循原訂時間表?勞動部今(24)日回應,ART承諾也是符合勞動部在強化勞工權益上的價值,也有助於產業國際競爭力,「我們也希望ART中的內容,未來能夠繼續往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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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將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身分證件、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等,以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等。(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將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身分證件、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等,以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等。(圖/勞動部提供)

據貿易協定,台灣將採認《美國關稅法》第307條認定的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我國,接軌國際勞動規範,提升我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信任度;也將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身分證件、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等,以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等。

對此,勞動部將於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額外收取招募費用,執行移工服務費「不預收、不超收」的規定,防止強迫勞動,打造優質供應鏈,包括增訂《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與優化仲介評鑑制度等。

但問題來了,美國最高等法院在20日裁示,美國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發布判決違憲,也代表ART法源基礎受到打擊,也讓美國政府對台灣政府要求是否延續出現疑慮。

勞動部今日回應,在2月12日跟美方簽署的ART,依舊會是接下來在台美的貿易合作和協議上,很重要的基礎。現階段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正在跟美方密切聯繫和溝通,確認美方在IEEPA失效後,接下來在法律授權工具上,如何做新的方案安排。

而ART裡面針對勞動權益的相關承諾和共識,其實也是符合勞動部在強化勞工權益上的價值與方向,也有助於產業在國際供應鏈中的競爭力,因此,我們也希望ART中的內容,未來能夠繼續往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