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人夫結婚僅3年,竟發現妻子透過交友軟體偷吃,不僅與外遇男子頻繁傳送露骨鹹濕訊息,還傳送裸照,甚至發生性關係,讓他身心大受打擊,無奈放棄高薪工作,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外遇男子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決須賠償3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判決內容,該名人夫與妻子小莓(化名)於2022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小莓卻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子壯壯(化名),隨著見面次數愈發頻繁,雙方互動逐漸升溫,訊息內容不僅曖昧,更帶有濃厚情色意味。從對話內容可見,小莓曾表示「想被X被吸X,好久沒看到主人XX了」、「你不是只想X孕婦哦」、「我餵奶你在旁邊揉X唷」等語;壯壯則回應「我哪時說只想X孕婦,是因為妳,然後剛好懷孕」、「想再回味以前的影片」、「想放進去,很想很想」,兩人互動露骨,也成為法院認定關係不單純的重要依據。

人夫心碎表示,他在科技公司擔任設備工程師,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平時工時長達12小時、工作壓力沉重,協議由妻子負責照顧年幼子女。未料婚姻遭第三者介入,導致夫妻感情惡化,他也因此出現憂鬱、焦慮與失眠等症狀,身心狀況大幅下滑,最終只得離職休養,因而向外遇男子提出60萬元精神慰撫金求償。

審理期間,小莓到庭作證時坦承,自己與壯壯曾於2025年5月在對方位於苗栗的住處發生性行為。她供稱,兩人當天先在土地公廟碰面,之後由壯壯騎車載回住處,進入房間後發生關係。法院並比對壯壯的生日、服役紀錄、工作與住家等相關資料,認為證述內容與其身分高度吻合,足以認定雙方存在不正當關係。

法官審酌認為,壯壯明知對方已婚,仍持續與其進行大量曖昧與情色互動,甚至發展到實際性行為,行為已明顯侵害配偶權,造成丈夫精神上重大痛苦。綜合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及侵害情節後,最終判決壯壯應賠償36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依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