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間,一名彰化女子誤信投資陷阱遭騙取100萬元,檢警隨後循線逮到涉嫌負責運送贓款的徐姓與陳姓男子,並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對此,徐男坦承犯行、繳回案罪所得3000元,被判刑1年4月。不過,被指控涉案的陳男,雖大方承認自己確實是詐團成員,但參加的是「另一個詐騙集團」,法官審酌檢警未蒐集到徐男涉案的直接證據,因此判他無罪,不過,陳男卻因涉犯另一起偽造文書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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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調查,2024年間彰化一名女子因誤信網路上的投資陷阱,受邀加入詐團的LINE群組並安裝虛假投資軟體,隨後在詐團成員的慫恿下提領100萬元現金,面交給一名劉姓未成年車手。為了徹底斷開金流追蹤,劉姓少年將贓款交給徐姓少年監控手,最後再將裝滿現金的提袋投入由徐姓男子駕駛的接應車輛中,試圖規避警方查緝。

檢警事後循線逮捕了徐男與陳男,認定兩人均在組織中負責「收水」工作,專門將贓款匯集轉交給上游,因此依加重詐欺罪嫌將兩人提起公訴。彰化地院一審審理時,徐男對罪行供認不諱,並主動上繳3000元犯罪所得,法官最終判處其1年4個月有期徒刑。

至於同案的陳男雖大方承認「我有加入詐騙集團」,卻堅決否認參與此案,更辯稱自己加入的是「另外一個集團」,聲稱案發當天車子借給了朋友,他本人並未在場參與收款。

法官審理後認為,全案僅有共犯徐男的單一指證,缺乏監視器畫面證明陳男在車上,亦無通聯紀錄或其他直接證據能證實他當天參與收水或聯絡上游,最終判處陳男無罪。不過,陳男雖在此案脫身,卻因涉及另一起偽造文書案,被高雄地院依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