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今搶在黨團大會前召開記者會,表態軍購條例應採用獲得美方發價書的3500億版本,隨後大會定調最終版本為「3500億+N」。不過據《NOWNEWS今日新聞》掌握,黨版軍購條例9條共1頁,但內容相當粗糙,懲罰條款竟明定「交貨進度落後50%要把國防部官員送懲戒」,另外法條點名到中國大陸威脅、美國延宕武器,表頭還直白寫上「第一期」,讓法律專業的藍委翁曉玲也看不下去,認為內容大有問題;更有青壯派藍委直言,乾脆支持民眾黨4千億版本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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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面了解,今天黨團大會上,由藍委馬文君說明內容,而藍委賴士葆在會議中表態支持9千億軍購,但未獲得黨中央支持;徐巧芯則認為條例內容過於粗糙,包括部分武器提到軍種,部分又沒有,連標點符號都有顯而易見的錯誤,盼能夠將條例寫的詳細一點,另外藍委洪孟楷、黃健豪等人也相繼發聲,提出建議。

據了解,該條例中,第一條直白寫著「面對中國台海緊張」類似字樣,惹來法律專業的立委翁曉玲質疑,若有其他國家也打台灣呢?認為寫因應衝突就好。此外,法條的表頭提到「第一期」,但3500億就是一期,而且哪有法條的表頭可以寫第一期,或許是要用前瞻預算方式處理,但寫在內文就好。


此外,法條第8條也提到,授權主管機關提出第二期,但青壯派立委認為,行政機關本來就可以提第二期,根本不需要黨團同意,寫在裡面的意義是什麼?「你寫法律不是寫給自己自爽的!立法基礎要有水平吧?」

另外,法條內容中還有寫到懲罰條款,聲稱「若進度落後50%,要把國防部官員送懲戒」,青壯派立委批評,這是懲罰不了美國人就懲罰自己人嗎?而且立法說明直言「因為美國拖欠武器」,這是修法會留在紀錄上,怎麼會把時事寫進法律說明欄?

另有青壯派藍委建議,既然黨版採用3500億版本,不如直接支持民眾黨版4000億,金額還比較多有些餘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