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自行提出「3800億元+N」的軍購特別條例版本,立法院院會今(6)日將國民黨版本與政院版的「1.25兆元」併案付委審查。國民黨的版本還有懲戒條款,如果因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致執行進度或交付成果顯著未達核定目標,或執行進度低於50%者,應將執行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院調查懲戒。行政院長卓榮泰說,軍購若有弊端,國防部就會辦,行政院也會辦,不用立法院來辦,要請大家對行政院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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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N」的概念,卓榮泰說,國防相關規劃本質上是整體預算概念,必須以完整系統來思考,過去兩年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之所以出現許多爭議,問題之一就在預算處理方式不同,所謂的「N」代表什麼,目前並沒有清楚說明,如果預算規模以「3800億元+N」的方式提出,卻沒有說明N的內容與意義,將使整體規劃缺乏明確性。

卓榮泰強調,國防建設不能只著重購買硬體裝備,如果只採購硬體,而沒有同步建立完整的軟體系統與整體規劃,效果將大打折扣。他以電腦為例指出,電腦不只是硬體設備,還需要完整的軟體系統才能運作,因此國家的國防體系也不應被任意分割處理,若將整體國防系統拆解為零散項目來處理,不僅難以形成完整戰力,也讓人難以理解與接受。

國防部長顧立雄答詢也說,相關軍事裝備採購都會依照公開程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進行,同時接受相關監督機制,因此不應污名化國內維修或商購等方式取得裝備,國防自主一直是台灣建立國防能量的重要元素,相關精神也明確寫入《國防法》。但目前部分言論似乎認為,只要是在國內進行維修或商購,就會引發外界質疑或不信任,對此他完全無法認同。

顧立雄表示,許多裝備與技術具有迫切需求,而國內市場已有相關能力,也具備發展與生產能量,在這種情況下,透過國內維修或商購取得裝備是合理且必要的作法。他也強調,隨著科技快速疊代創新,例如無人系統等新興技術,加上國防產業發展的需求,政府在強化國防戰力時,除了向國外進行軍購外,也必須透過國內維修與商購等管道取得裝備,才能更完整提升整體國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