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松山區去年(2025)7月發生住家性侵案,一名任職於航勤公司的30歲趙姓男子,因為聯絡不上前妻,帶著水果刀及汽油彈闖入前妻閨密所住的公寓,一見到女方便亮刀逼迫讓他進入室內,並恐嚇被害人不聽話就會死,在當天深夜到隔日上午脅持9小時這段期間,被害人男友曾帶警察過來敲門,卻因為趙姓男子威脅被害人不准求救,讓被害人男友及警方以為人不在家,之後他性侵得逞還錄下犯罪過程,台北地院以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8個月、須賠償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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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2025年7月13日深夜10點多,趙姓男子帶刀與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埋伏在公寓樓梯間,等被害女子進來就拿刀架她脖子上;進入住家內部後,趙姓男子拿水果刀指著被害人,並拿出汽油彈威嚇她不聽話就要潑灑汽油、要死一起死,強行取走被害人的手機和Apple Watch,剝奪她對外求援的機會。

趙姓男子強逼被害人幫他洗澡及發生性行為,並拿出手機錄影,他洩慾後並未立刻逃離,而是7月14日上午8點多才走,逃逸期間刻意關手機,多次以步行方式轉搭公車,企圖躲避查緝,但警方抽絲剝繭後確認趙姓男子只在住家附近繞圈子,仍前往他家等候,7月15日下午2點他趙姓男子終於現身,立刻遭到員警圍捕,移送檢方複訊後關押至今。

台北地院審理,趙姓男子涉犯《刑法》「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對被害人為錄影而犯強制性交罪」,法官認為被告嚴重欠缺尊重他人身體、性自主決定權之觀念,對告訴人身心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所為應予非難;雖然被告坦承犯行,但沒有賠償或彌補被害人,而且他犯下本案之前還有另一件妨害性自主案遭到偵辦,顯然並無警惕效果,才會接連對2名女子下毒手。法官衡量被害人身心受摧殘的情況以及趙姓男子二技畢業、從事月薪7萬元的航勤工作,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

趙姓男子前妻的閨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趙姓男子只表達「同意原告請求」,並無多餘辯解,因此合議庭全數判准。

趙姓男子前一件性侵案於2025年8月中一審判刑9年4月,因他未上訴而判決確定,台北地檢署向北院借提執行,已在2025年10月31日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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