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昨日終於付委審查,不過一併付委的國民黨版本將軍購特別預算上限大幅削減為3800億元,且加上往後對美軍購,需待收到美國送來的發價書,才能另擬條例送審等條件。針對媒體報導,「軍購作業必須具備發價書方能編列預算」等情,國防部今(7)日澄清表示,這是對軍購相關作業制度的曲解。
國防部表示,國軍建案作業程序,係考量敵情威脅、未來作戰場景與科技發展等因素,循「作戰需求」、「系統分析」、「期程工項」及「整體獲得規劃」之邏輯思維,確認所需籌購之武器裝備。凡對美採購品項,於建案作業期間,即需與美方密切協調,以初步確認項量、交運期程與預算需求。
國防部指出,凡新增建案達新臺幣10億元以上者,需先經行政院審查同意,始送請立法院審議。若預算於立法院審議期間,美方仍未完成知會國會程序,則暫列為機密預算;俟美方知會國會後,再轉列公開。所謂「美方先提供我發價書,再編列預算」實屬對相關作業制度之曲解。
國防部說明,有關「AH-1W直升機零附件」等3項購案,係於113年納入作維費需求預算,為開口式合約性質,由114年編列於公開預算。有關「聯合戰力規劃」與「五年兵力整建計畫」等內容,均屬攸關國防安全之機密範疇,不可能列入《國防報告書》等公開文件。「國防報告書不見未來軍購資訊」等類言論,顯係對國軍建案作業程序之誤解。
國防部強調,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係經過嚴謹之建案作業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並已確認供售意願、輸出許可、產能排程等,受到美國政府、國會多次肯定與支持。國防部將持續向立法院各黨團及外交國防、財政委員會溝通說明,期獲得朝野一致支持,提升防衛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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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指出,凡新增建案達新臺幣10億元以上者,需先經行政院審查同意,始送請立法院審議。若預算於立法院審議期間,美方仍未完成知會國會程序,則暫列為機密預算;俟美方知會國會後,再轉列公開。所謂「美方先提供我發價書,再編列預算」實屬對相關作業制度之曲解。
國防部說明,有關「AH-1W直升機零附件」等3項購案,係於113年納入作維費需求預算,為開口式合約性質,由114年編列於公開預算。有關「聯合戰力規劃」與「五年兵力整建計畫」等內容,均屬攸關國防安全之機密範疇,不可能列入《國防報告書》等公開文件。「國防報告書不見未來軍購資訊」等類言論,顯係對國軍建案作業程序之誤解。
國防部強調,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係經過嚴謹之建案作業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並已確認供售意願、輸出許可、產能排程等,受到美國政府、國會多次肯定與支持。國防部將持續向立法院各黨團及外交國防、財政委員會溝通說明,期獲得朝野一致支持,提升防衛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