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未成年性侵案,年僅20多歲的張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出分手,竟以公開兩人性關係為要脅,在過去六年間,逼迫對方趁家人不在時,將2名年幼妹妹帶到他的住處,當作性奴任其性侵與猥褻。直到今(2026)年初女孩父親察覺異狀並逼問,張男甚至寫下自白書,整起案件才曝光。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偵辦,昨(11)日通知張男到案,檢方認為其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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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3姐妹家庭為社會弱勢族群,經濟條件不理想。而早在2016年間,當時仍未滿18的張男,便與3姐妹中同樣未成年的大姊成為男女朋友,交往後兩人偷嘗禁果並發生性關係。不過交往一段時間後,大姐決定在2019年間提出分手。

未料張男不滿遭甩,轉頭施壓女友以家中另外兩名年幼妹妹為條件「彌補」失戀損失,威脅若不配合,就要將兩人之間的性關係公開。女子因此心生恐懼,只能趁家中沒有大人,有時甚至是在半夜時,偷偷帶著2名妹妹到張男住處。期間,張男不僅時刻控制3姐妹行動,還多次同時對3人施以性侵與猥褻,其中最小的妹妹當時甚至仍在幼兒園就讀。三姊妹淪為王男玩物時間竟長達6年,噁心行徑令人髮指。

直到今年初,平時忙於工作的父親在路上看見女兒前往張男住處,覺得行跡可疑,進一步追問內情。今年1月間,父親要求張男到家中對質,張男當場寫下自白書。得知真相後,父親憤而報警處理,全案才正式曝光。

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考量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且情節嚴重,為防止被害人再度受到侵害,指示警方於昨(11)日通知張男到案說明。檢察官經漏夜訊問後,認為張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重大,並有羈押必要,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12)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審酌相關情形後,裁定張男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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