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日前揭露外型出眾的39歲男畫家林經哲遭女粉絲騷擾甚至提告求償200萬元,一審判決林經哲免賠後,雖然女粉絲提起上訴,但林經哲另闢戰場展開反擊,對於女粉絲性騷、跟騷、誹謗等行為,分別在台北地院、桃園地院求償30萬及100萬,索賠金額總共130萬元;NOWNEWS也獨家直擊「水彩男神」近期出庭的身影,他戴上眼鏡、口罩,打扮不同於社群網路的帥照,出於對女粉絲的恐懼,開完庭後,他刻意等到女粉絲離開一段時間才走。林經哲表示,該名女粉絲只是網路上的顧客,兩人之間並無任何親密或情侶關係,女方多次提告目的就是為了騷擾報復他而已。
▲林經哲對於騷擾他的女粉絲仍心有餘悸,開完庭等到女方離開一陣子才敢下樓。(圖/記者劉松霖攝) 林經哲2024年向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報案,申訴女粉絲性騷擾他,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審查警方筆錄、手機社群軟體擷圖以及對話紀錄擷圖,於2025年5月決議性騷擾成立。
▲林經哲申訴女粉絲性騷擾成立並上網公布市府決議文,澄清自己並無與女方交往,卻被提告求償200萬元,他勝訴後展開反擊。(圖/記者劉松霖攝) 女粉絲不滿林經哲封鎖她,還將性騷案公文上網公開並稱呼她「Cosplay遮眼阿姨」,刑、民訴訟齊發,告林經哲誹謗、恐嚇、強制猥褻等十幾項罪名,另求償200萬元,刑事部分均不起訴,民事部分也遭北院駁回,判決書提到女粉絲多次私約林經哲見面、打聽隱私、去畫室堵人、半夜打電話,曾傳送Cosplay自拍照並註明「你的明日香,你的小夢想,因為你特地找的服裝」,還發文聲稱與林經哲有戀愛關係,讓男方不堪其擾。
▲林經哲在台北地院針對女粉絲性騷擾的行為提告索賠30萬元,首次開庭,女方不承認性騷也不願賠償。(圖/記者劉松霖攝) 林經哲在民事官司獲判勝訴後回應,對於長期承受騷擾者誣告、濫訴感到無奈,希望判決結果有效遏止騷擾行徑。
林經哲決定反告女粉絲,針對長達2年的性騷犯行,在北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官司,金額為30萬元,3月初雙方都有出庭,根據了解,女粉絲在法庭上一概不認性騷擾,也不願賠償。
▲對於女粉絲多次聲稱為情侶,林經哲回應女方純屬網路顧客、曾上過他的課,只有一些基本的互動。(圖/記者劉松霖攝) 開庭結束後,林經哲等女粉絲先走出法庭,確定不會在庭外碰到才出來,記者上前表明身分,林經哲透露,之前在地檢署開庭時,會請法警幫忙隔開兩人,現在很怕見到這名女粉絲。
記者詢問林經哲與女粉絲到底是什麼關係?是否有交往過?他回答女方純粹是一個網路上的顧客,有上過2次他的公開課程,私下沒有互動,只是在商品買賣和公開講座方面會傳訊息詢問、有一些基本互動,女方控訴的情節是幻想出來的,最近甚至以他家暴為由聲請保護令,但他與女方「既不是任何親密關係,也不是任何情侶關係」。
▲林經哲強調與女粉絲沒有任何親密關係,女方為了騷擾報復而多次告他。(圖/記者劉松霖攝) 女粉絲性騷擾林經哲,雖已經由北市府調查認證,但女方並無意願賠償認錯,林經哲告訴記者,他相信法官的判決還是會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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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經哲決定反告女粉絲,針對長達2年的性騷犯行,在北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官司,金額為30萬元,3月初雙方都有出庭,根據了解,女粉絲在法庭上一概不認性騷擾,也不願賠償。
記者詢問林經哲與女粉絲到底是什麼關係?是否有交往過?他回答女方純粹是一個網路上的顧客,有上過2次他的公開課程,私下沒有互動,只是在商品買賣和公開講座方面會傳訊息詢問、有一些基本互動,女方控訴的情節是幻想出來的,最近甚至以他家暴為由聲請保護令,但他與女方「既不是任何親密關係,也不是任何情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