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背信等,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半,台北地方法院定於今日(26日)下午2時30分進行一審宣判。去年(2025年)柯文哲依修法後的《法院組織法》向法院聲請,要求就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進行公開播送。北院合議庭裁准在宣判後5日內,將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全部錄音錄影,上網公開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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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指出,本案攸關重大公共利益,亦屬社會高度矚目的案件,評估後認為公開播送並未侵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也未對程序參與人之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秘密造成損害,因此准許聲請,而這也是《法院組織法》於去年6月修法、並於同年10月實施「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後,全國首例獲准公開的案件。

然而,法院也設下兩項但書。首先,依據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且因本案被告間的起訴事實皆具相關性,無法切割處理,因此法院依職權決定,所有被告與程序參與人的言詞辯論與裁判宣示均一併公開。

其次,法院考量若即時公開播送,可能使部分參與訴訟者因正當理由擔憂生命安全、身體自由或審判公平性遭受不可回復之損害,因此決定採「延後公開」模式。依裁定,相關錄音、錄影將於宣判後5日內統一公開於網路平台。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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