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起訴求刑28年半,一審將於今(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今早上午10點半他步出家門,前往中央黨部,下午2點21分,身穿西裝、胸前掛著中華民國國旗徽章和KP徽章的他,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屢行與審判長「到庭聽判」的要求,而剛剛柯文哲也在小草們「清清白白」的聲援中,步入北院,究竟柯文哲會被判有罪還是無罪?成為全台關注焦點,而答案也即將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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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柯文哲被控於市長任內,涉嫌收受京華城方面高達1710萬元的賄賂,藉此護航提高容積率,檢方認定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與違背職務收賄罪。此外,關於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柯文哲另被指控將6834萬元的捐款據為己有,涉嫌公益侵占;而在眾望基金會案中,柯文哲則被控挪用827萬元捐款用於發放民眾黨黨工薪資,涉犯下背信罪。

對此,柯文哲及其辯護律師團在庭上採取堅決的無罪答辯立場,強調所有相關處置均符合行政法規,並無任何收賄或非法侵占的主觀動機,然而,檢方對其說法並不採信,認為柯文哲身為公職人員卻嚴重違背廉政職守。

針對京華城案,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處 15年有期徒刑(法定刑度最重可至無期徒刑);政治獻金侵占案部分求刑 11年(法定刑度為1至7年,數罪併罰得提高);至於眾望基金會背信案則求處2年6個月徒刑(法定刑度為5年以下)。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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