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期間,不只高雄有春捲食物中毒案,新北市的清六食堂也傳出疑似食物中毒,個案數近30人。耕莘醫院表示,收治24名患者多為輕症目前已返家休養,但有2人仍在住院觀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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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昨(6)日陸續接獲醫院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截至今(7)日11時共有24人食用清六食堂公所店購買的便當後,陸續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就醫後皆已返家休養。因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之人數已達暫停作業標準,故衛生局命清六食堂公所店暫停作業。另新增通報4人食用中興店便當後,亦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衛生局今日將派員稽查以釐清案情。

天主教新店耕莘醫院暨安康院區指出,截至今日11時止,本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共收治24名患者;依用餐地點區分,「清六食堂公所店」相關個案計22人(其中2名於安康院區就醫)、「清六食堂中興店」相關個案計4人。

耕莘醫院指出,目前整體患者多為輕症,經評估後多已返家休養;其中「清六食堂公所店」有2名患者因症狀較明顯,已安排住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與觀察,其餘患者生命徵象皆穩定。

新北衛生局表示,公所店現場見有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後續業者須完成改善並提出改善報告,經複查合格後,才得恢復作業。另現場抽驗便當1件、環境檢體4件及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依食品及人體檢驗結果綜整研判,若確認為食品中毒事件,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規定移送檢調偵辦。

另針對清六食堂中興店,衛生局將派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稽查,特別針對食品製備流程及保存等進行查核,倘有不符規定處,將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