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中校孔姓男子,自2006年起在服役期間被中共情報單位吸收後,多次出國密會中共情報官員,除收受美金1萬1700元與人民幣6萬元之賄款外,更意圖誘騙軍聞社社長及退役同袍出國以供中共吸收。檢方偵結起訴後,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他5年6月;二審則改判有期徒刑5年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調查,2005年至2012年間,孔男先後擔任軍聞社編輯採訪組新聞官、台中分社主任及編採組副主任。在此期間,其身分屬具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然而,受邵男引介,孔男明知「中共廈門四辦」為共軍東部戰區轄下的情蒐滲透機構,仍受金錢誘惑,展開長達十餘年的共諜活動。
2006年11月,孔男在現役期間,隨邵男前往菲律賓與中共廈門四辦大校主任楊歷波會面。楊歷波當時明確要求孔男提供台灣軍事情報,並引介具機密接觸權限的人員至境外接觸,現場支付6000美元賄款。2008年4月,孔男再度受邀前往新加坡,與楊歷波、處長邱海雯等人晤談,再收受5700美元。孔男對此全數允諾,同意利用旅遊名義引介國軍同袍赴境外,為中共創造吸收我方軍官的機會。
2012年8月孔男退伍後,並未停止其發展組織的行為。2014年至2016年間,他多次往返廈門與香港,與中共官員碰頭,先後收受共計6萬人民幣的報酬,並被要求轉向情報蒐集。隨後,孔男將目標鎖定昔日同僚、時任軍聞社上校社長的王男。他除了向中共回報已與王男約晤,並試圖索取軍事資料外,更於2017年兩度邀約王男前往大陸或第三地旅遊。所幸王男警覺性高,均以非因公出國難獲批准為由婉拒,使孔男的計畫胎死腹中。
2019年間,孔男轉向政戰學校同學、退伍後擔任議員助理的王男。孔男成功邀約王男前往廈門接受中共官員招待,試圖建立聯繫網絡,並原定於2020年2月再度安排王男出境接受「工作指導」。後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出境計畫被迫中斷。隨後孔男雖仍試圖透過通訊軟體微信(WeChat)引薦王男與中共官員保持聯繫,但因王男反應冷淡,最終未能得逞。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孔男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孔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考量孔男自白犯罪並主動繳回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之所得,依法予以減刑,依違背職務收賄罪、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兩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事證認定與法律適用上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孔男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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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孔男在現役期間,隨邵男前往菲律賓與中共廈門四辦大校主任楊歷波會面。楊歷波當時明確要求孔男提供台灣軍事情報,並引介具機密接觸權限的人員至境外接觸,現場支付6000美元賄款。2008年4月,孔男再度受邀前往新加坡,與楊歷波、處長邱海雯等人晤談,再收受5700美元。孔男對此全數允諾,同意利用旅遊名義引介國軍同袍赴境外,為中共創造吸收我方軍官的機會。
2012年8月孔男退伍後,並未停止其發展組織的行為。2014年至2016年間,他多次往返廈門與香港,與中共官員碰頭,先後收受共計6萬人民幣的報酬,並被要求轉向情報蒐集。隨後,孔男將目標鎖定昔日同僚、時任軍聞社上校社長的王男。他除了向中共回報已與王男約晤,並試圖索取軍事資料外,更於2017年兩度邀約王男前往大陸或第三地旅遊。所幸王男警覺性高,均以非因公出國難獲批准為由婉拒,使孔男的計畫胎死腹中。
2019年間,孔男轉向政戰學校同學、退伍後擔任議員助理的王男。孔男成功邀約王男前往廈門接受中共官員招待,試圖建立聯繫網絡,並原定於2020年2月再度安排王男出境接受「工作指導」。後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出境計畫被迫中斷。隨後孔男雖仍試圖透過通訊軟體微信(WeChat)引薦王男與中共官員保持聯繫,但因王男反應冷淡,最終未能得逞。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孔男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孔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考量孔男自白犯罪並主動繳回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之所得,依法予以減刑,依違背職務收賄罪、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兩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事證認定與法律適用上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孔男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