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教育界爆發性侵醜聞!2016年至2017年間,一名補習班負責人蘇姓男老師,竟利用師生權勢地位,長期對在其補習班就讀的一對親兄弟伸出狼爪。蘇男不僅對兩兄弟進行高達百次的猥褻行為,更威逼哥哥與弟弟發生性交,並裝設密錄器竊錄性影像。法官怒斥蘇男利用優勢地位將學生當作洩慾對象,嚴重扭曲青少年性觀念,惡性重大,近日依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等6罪,判處蘇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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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蘇男自2016年起結識當時就讀國小高年級的一對兄弟,隨後兩人在國中時期進入蘇男經營的補習班就讀,蘇男身為負責人與老師,不僅與兩兄弟密集接觸,甚至在國中會考衝刺期間,安排兩人入住其住所。由於蘇男與兩兄弟的家長長年往來、關係熟稔,家長基於對老師的全然信任,未曾察覺異樣。

判決資料顯示,蘇男被控於2016年至2017年間,多次在補習班及住處對哥哥進行猥褻行為,頻率高達每周兩次,合計約百次。此外,蘇男更在2017年會考前夕,帶哥哥前往飯店住宿進行性交。哥哥在審理中沉痛表示,當時因生活圈全與蘇男重疊,且對方時常營造高社經地位形象,他擔心忤逆師長會影響前途或讓家人蒙羞,才被迫在壓力下逆來順受。

不僅如此,蘇男也對弟弟伸出狼爪。除了每周一次的強制性交外,蘇男更變態地在廁所裝設密錄器,竊錄哥哥自慰及對弟弟猥褻、要求弟弟自慰的性影像。這起事件直到2019年弟弟返家時帶著滿身傷痕,在母親追問下,才揭發蘇男惡行。

面對指控,蘇男雖坦承有部分撫摸生殖器及裝設密錄器拍攝影像的行為,卻辯稱雙方是「互相愛慕」的親密關係,否認性交與利用權勢。辯護律師更稱這些影像只是記錄日常生活,並質疑被害人成年後才報案是居心叵測。

法官痛批,蘇男身為師長,理應肩負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全成長的重任,卻利用其經營補習班的優勢地位,將心智尚未成熟的兄弟倆當作個人洩慾對象,扭曲兩兄弟的性觀念,惡性極為重大。法官審理後認為,蘇男犯行明確,且考量其犯下對未滿14歲男子猥褻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利用權勢性交罪(共3罪)、拍攝少年性影像罪以及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等共6項罪名,行為惡劣,6罪分論併罰後,判處蘇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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