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資格爭議,中選會新任主委游盈隆昨表示,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中配參政權,實屬牽強。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8)日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一致,《國籍法》20條非常清楚,所有外國籍的人,就職民選公職前一天必須提出放棄國籍申請,「一點都沒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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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今出席白鷺安居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動土典禮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一致。《國籍法》20條非常清楚,所有有外國籍的人,就職民選公職前一天必須要提出放棄國籍申請,以前立法院也有前例。譬如李慶安、李明星,他們兩位具有美國國籍,若沒有放棄,就應該由立法院解職。

劉世芳表示,李貞秀也是同一套標準,她的原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她沒有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國家安全法》或《國家情報法》,她就會有忠誠義務衝突,所以國籍法非常清楚。

劉世芳直言,在李貞秀女士離開立法院後,上個禮拜,內政部也同時發函給中選會跟立法院秘書長,希望註銷她立法委員當選的資格,這個應該是按照國籍法的相關規定來辦理,一點都沒有疑義。

蘇柏銓編輯記者

入行邁入第4年,關注國民黨、立法院與內政部動向,同時兼跑國防部議題。習慣在權力與政策的交會處觀察、提問,試著把複雜的政治現場說清楚、講明白。

記錄採訪現場的所見所聞,也整理政治背後的脈絡與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