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台蝦皮購物在2015年進入台灣,10年間成為台灣最大電商,但多年來遭質疑背後是中資,監察院去年4月對此著手調查,經過1年時間,監委今(6)日表示,投審會當時對於多層控股架構、董事會影響力、策略決策權等「實質控制力」缺乏操作準則,現行審查機制恐難以充分掌握。經濟部投審司回應,針對監察院意見,經濟部會納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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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在2015年進入台灣,目前已是台灣最大規模電商,背後母公司冬海集團(Sea Limited)屬於新加坡商,但冬海集團大股東則是香港騰訊,若依當時經濟部新修《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由「綜合持股計算法」改為「分層計算」,當騰訊持股超過3成,因此冬海集團也會被認定為中資。

而在2021年期間,蝦皮成立電子支付增資案審查,當時投審會表示將會嚴審其中資身分,最終蝦皮選擇自行撤案。
 

監察委員賴振昌、賴鼎銘調查指出,現行投審司實務審查多以股權比例為核心依據,高度依賴形式文件與投資人揭露資料,對於跨國企業常見之多層控股架構、董事會影響力、策略決策權、資金依賴程度等「實質控制力」之判斷,「尚乏具體操作準則,現行審查機制恐難以充分掌握」,且認為核准後持續監理與股權變動追蹤機制流於被動,不足以防範投資結構變異風險。
 

監委建議,經濟部參酌國際反避稅及反洗錢制度,建立穿透式審查機制及明確判斷指標,以精進跨境投資穿透分析及強化對隱性控制關係之辨識能力,並研議引進風險導向審查方法,建立常態化監測、資料串接及風險預警制度,強化查核權限與資訊揭露要求,以因應新型態資本結構之挑戰
 

此外,監委指出,面對大型電商平台蒐集大量國人資料,並可能涉及跨境流通之情形,現行對跨境資料傳輸之具體管制及風險分級機制仍屬有限,數發部應確實檢討相關制度。

而美國對等關稅差異可能誘發高關稅產品經由第三地轉運,並透過變更產地標示或簡易加工,以規避關稅之「洗產地」風險,跨機關應整合及國內外市場監測連結等機制之必要,以進一步維護我國貿易秩序與國際信譽。

最後,調查發現,目前蝦皮購物平台廣設店到店及無人取貨據點,結合跨境電商及集運物流形成高度分散且深入末端之配送網絡情形,於犯罪防制、治安維護、違禁物流通、集運查核及戰時物資運輸等面向,仍可能衍生潛在風險,顯示現行分散式管理架構於整體風險辨識與橫向跨機關資訊整合上,實尚待強化。

投審司回應,經濟部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陸資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審查跨境投資案,一向秉持確保投資案符合法規及國家安全,以及投資審查宜兼顧審查品質與行政效率等原則辦理;針對監察院意見,經濟部會納入檢討,以作為精進投資審查機制的參考。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