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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長沈榮津今( 16 )日在立法院備詢時為新政策說項,強調面對缺地問題,社會期待政府能採取作為,基於用地需求具目的性、必要性以及公益性,高於私利,政府得交付拍賣。
不過沈榮津強調,會以3階段處理原則,給予地主緩衝時間,第1階段為無正當理由閒置3年的土地,即認定為閒置土地;經公告閒置後,提供地主2年緩衝期,可將土地回復為工業使用,解決溯及既往疑慮;一旦走完前2階段,閒置土地仍無法改善,則進入第3階段,採先罰再拍賣原則。
沈榮津指出,閒置土地不改善的處罰方式以及修法等配套方案,將以1周時間研究。此外,經濟部也正在規畫開發平價工業區,讓業者能以合理價格取得土地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