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自助餐?行員37天內與同1人結婚4次 銀行拒給假挨罰

▲有位銀行員在37天內與同一人結婚4次、離婚3次,並藉此請了32天婚假。(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有位銀行員在37天內與同一人結婚4次、離婚3次,並藉此請了32天婚假。(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這麼想放假?台北市有一位銀行員,在37天內與同1人結婚4次、離婚3次,藉著反覆結婚請了32天婚假,但銀行只同意第一次結婚的8天假,結果被行員向勞工局申訴,銀行被認定違反《勞基法》遭罰2萬元,銀行不服提起訴願,罕見勞資糾紛案例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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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該行員在去年4月6日結婚後,申請了8天婚假,隨即在婚假最後一天離婚,隔天與同1人再次結婚,又請8天婚假。就這樣「結了又離,離了再結」反覆操作,37天內與同1人結婚4次、離婚3次,藉此狂請了32天婚假。

銀行方則認為,反覆與同1人結婚實非正常,只同意第一次結婚的8天假。行員一怒之下向北市勞動局檢舉,結果去年10月裁罰結果出爐,銀行被認定違反《勞基法》遭罰2萬元。銀行不服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調查後認為銀行訴願有理,撤銷原處分,要勞動局重新調查,再作處分。

網友則紛紛在相關新聞底下留言回覆說,「離婚又馬上結婚,的確是故意的吧」、「鑽漏洞的人不會有操守,在銀行工作根本不適任」、「鑽法令的漏洞投機取巧,年終考績給丙就好,等著汰除」、「真的是把婚姻當兒戲」、「這名行員跟鮭魚有什麼分別」。(編輯:倪浩軒)

▲訴願決定書中詳述了行員37天4結3離的請假手法。(圖/翻攝自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訴願決定書中詳述了行員37天4結3離的請假手法。(圖/翻攝自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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