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她憤憤的說,「真的很想問大家,請問台灣人換工作是否需要雇主簽名同意?如果雇主不同意,是否還要自行蒐集雇主違法證據,才能換工作?如果台灣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規定,為何如此限制移工?」她表示,相信很多移工都面臨類似的困境,但因為害怕而不敢出聲,台灣政府應該修改不合理的法律,讓移工自由轉換雇主。
記者會現場,民間團體也拉開寫著「FREEDOM」的大布條,上頭字樣是以移工繪製的版畫藝術作品集結拼成,一幅一幅的畫作皆在控訴勞動部政策的不公。阿妮也在現場身穿自己繪製的版畫T恤,圖畫上方寫著英文「請幫助我」,下方則用英文寫著「自由」,中間站著一位女孩。她表示,「圖畫中這位女孩就是我自己,而這幅畫就是我此刻的心情」。
另一名菲律賓移工也表示,移工應該享有基本的工作權,擁有可以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但目前就服法第53條第4項規定,移工不得轉換雇主和工作,除非符合特定條件並經勞動部調查,才可以轉換雇主,這讓移工處於弱勢,沒有自由。「現場移工帶來各種不同風格的版畫,但都傳達同一個訴求,那就是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而她自己的畫作,左邊畫著一隻手,象徵了每個人都期盼享有平等的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