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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掀起熱議,「這是口香糖吧」、「好懷念」、「這超經典,我小時候很喜歡」、「我怎麼吃過的是別牌」、「30開頭,一次都直接吃2盒」、「以前雜貨店超便宜」、「他是口香糖,但我都會吞下去…」、「對這個的印象就是...去夜市打彈珠,怎麼打都是得到這個...不然就是沙士糖...」、「小時候的回憶」、「以前我家樓下雜貨店,一個只賣3$,之後漲到5$!然後又慢慢漲上去了」、「26,這個超好吃以前小時後買2塊然後3塊到現在的5塊」、「超愛葡萄」、「年輕人也有吃過」。
不過也因為原PO提到「吃過應該都40歲了」,也引起許多網友不滿留言,「30就吃過了」、「4你個頭......」、「24路過」、「我27,真的麥鬧」、「誰跟你40我才21」、「才32而已,你才40你全家都40」、「我才30欸」;另外也有網友表示,「這款口香糖現在還買得到啊,又不是什麼時代的眼淚」、「我18,昨天去雜貨店還買得到」、「很多鄉下雜貨店也還有」、「寶雅就有了」。(編輯:郭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