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遭家暴!妻忍無可忍殺夫遭聲押 台南地院無保釋放

▲台南市16日凌晨6點多發生一起殺夫案,30多歲的王姓女子疑長期遭丈夫家暴,爭吵後一時氣憤持菜刀刺向丈夫右胸奪命。南檢昨晚聲押,台南地院以王女無逃亡串證之餘,裁定無保釋放。(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16日凌晨6點多發生一起殺夫案,30多歲的王姓女子疑長期遭丈夫家暴,爭吵後一時氣憤持菜刀刺向丈夫右胸奪命。南檢昨晚聲押,台南地院以王女無逃亡串證之餘,裁定無保釋放。(圖/翻攝畫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7日電)台南市王姓女子疑長期遭陳姓丈夫家暴,2人昨天清晨爭吵後,王女利用丈夫熟睡之餘,先潑熱水再持刀刺殺奪命,南檢昨晚聲押,台南地院以王女無逃亡串證之餘,裁定無保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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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福來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王女坦承持刀刺殺丈夫,雖犯下殺人罪,但檢警已完成蒐證,王女沒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也無具體事實表徵王女有逃亡之虞。

另外,王女犯案後留在案發現場,面對警方偵訊未避重就輕及飾詞卸責;因此,台南地院裁定無羈押必要,「無保」釋放。

32歲王女昨天清晨和39歲陳姓丈夫爭吵後,利用丈夫熟睡時,先潑熱水再持刀往胸部刺了一刀,警方趕到將陳男送醫仍宣告不治;王女犯後供稱「忍無可忍,刺了他一刀」。

台南地檢署昨天完成相驗,初步發現陳男臉部及左側身體部位有燙傷痕跡,右胸有傷口,確切死因尚待解剖鑑定。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發布新聞稿指出,王女和陳男民國104年及109年曾有言語衝突的通報,衝突當下已先由警政介入協助,且由社工人員提供安全計畫及暴力防治教育,之後未再有家庭暴力通報紀錄。

王女和陳男育有的2歲男童,由社會局先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後續將協商親屬照顧。(編輯:黃世雅)1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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