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警告執政黨!工鬥籲修改工會法、10人可組工會

▲工鬥團體今(24)日到勞動部前,呼籲修改工會法、10人即可組工會。(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1.24)
▲工鬥團體今(24)日到勞動部前,呼籲修改工會法、10人即可組工會。(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1.24)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工鬥團體今(24)日到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直指總統蔡英文的勞動政見在這2屆以來,有許多在跳票邊緣,因此勞團在九合一大選前站出來,對執政黨發出警告,要求勞動部檢討並推動放寬《工會法》第39條的裁決除斥期為1年,以及降低工會籌組門檻至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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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指出,2016年1月4日,蔡英文與工鬥代表會面,就「五鬥一案」的「勞工團結權」部份,承諾「降低工會籌組門檻」,然而將近7年過去了,不僅完全沒有改善,勞動部還取消3人以下企業的勞工透過勞資會議的集體協商權利。

依照現行《工會法》規定,組織企業工會應有勞工30人以上連署發起,但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16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統計,台灣有98% 企業僱用員工數不到30人,涵蓋全台約42.7%勞工,共約343萬人,顯示全台有4成勞工被剝奪組織工會的權利。

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理事長蘇家源批評,對照鄰近國家,日、韓只要2人以上就能籌組工會,香港為7人,就連中國大陸也只要25人,全都低於台灣的30人門檻,蔡政府若要兌現承諾,請先修改工會組織門檻,否則都只是口惠而實不至的空話!有鑑於5至29人的企業單位平均僱用人數為9.28人,要求勞動部推動修改《工會法》第11條的30人組織門檻,下降為10人。

工鬥指出,近日立法院通過修正工會法第45條,提高雇主打壓工會時的違法罰鍰,經勞動部裁決認定後,可公布違法雇主名稱及加重罰鍰等,但勞動部裁決機制仍有許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許多工會反映,工會法第39條規定,若發生雇主打壓工會的狀況,工會必須在事發90天以內申請裁決,超過時限的申請不論案情輕重,一律都會遭到駁回。

工鬥表示,這是很不合理的規定,因為台灣勞資不對等,許多工會處於弱勢,往往缺乏資源快速做相關文件的申請,更何況當打壓發生,往往會產生寒蟬效應,工會必須花時間和當事人做好心理建設,甚至當工會向勞動部申請裁決,吹哨者往往面臨的是更嚴酷的追殺。過度短促的除斥期顯然是在幫助打壓工會的雇主,而非幫助勞工與工會。

工鬥指出,台灣的申請期限是日本的1/4,大大限制了工會提出裁決的時間,很明顯是有利資方、不利工會,因此要求,勞動部立即推動工會法第39條的除斥期限比照日本為1年。

勞動部回應,對於勞工籌組期間、新成立工會期間及工會運作期間,均有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對於工會門檻下修會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勞動部將持續精進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提供裁決期間相關法律扶助,讓勞工有更友善組織工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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