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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年1月6日,她接獲東勢地政事務所通知,指該筆土地已辦理面積更正登記完竣,要她攜帶相關證件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給書狀。她上地政網站查詢,發現名下的土地竟從587平方公尺縮水為558平方公尺!
劉姓女子認為,政府核發的土地權狀具有公信力,此案的爭議還待解決,地政事務所怎可直接推翻自己所核發的權狀,且未經法院判決就直接認定、變更登記內容?她懷疑有更多小老百生與她一樣吃了悶虧。
劉姓女子向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謝志忠陳情,東勢地政事務所主任陳應欽及承辦課長鍾玟忻,10日到謝志忠服務處向劉女士說明處理過程,表示還要調閱早年相關土地移轉過程的資料,才能知道錯誤是如何發生。
地政局今晚以新聞稿表示,經查該案土地歷經多次分割,2002年間辦理分割時,與整界線有不一致情形,地主與前地主買賣後取得該土地,後續東勢地所將協助協調及救濟解決,以維護地主權益。對於為何尚未完成協調,東勢地政所便逕自發出新的土地權狀,影響地主權益,地政局並未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