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份工作沒滿3個月離職!女跳槽面試怕爆 內行揭關鍵:仍穩錄取

▲不少上班族即將在年後轉職,屆時會被面試官提問許多棘手的問題。(示意圖/取自Pexels)
▲不少上班族即將在年後轉職,屆時會被面試官提問許多棘手的問題。(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張嘉哲/綜合報導

春節連假來到尾聲,不少上班族開工之後準備要提離職,接下來也準備轉換跑道,或是休息已久的待業者也要找新工作,屆時都會被面試官拷問許多棘手的問題。而當自己上份工作的經歷不久時,常常就會被問「上份工作為何做不久」的問題。就有網友分享「上個月工作經歷只有三個月,想問這種工作經驗需要寫進履歷表嗎?」貼文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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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Dcard」貼文指出「之前畢業之後找了一份正職的工作,但是因為各方考量,覺得這份工作不太適合我,所以做不到三個月就離職了,因為工作經歷太短,很害怕寫進履歷的話,去別家公司會被扣分,想請問大家會把未滿三個月的工作經驗寫在履歷上嗎?如果不寫的話,下一個雇主查勞保資料能不能看到啊?」

▲面試中的眉眉角角要特別注意。(示意圖/取自photo AC)
▲網友因為上份工作「不到三個月」就離職,不知道是否該將此工作經歷放進履歷表當中。(示意圖/取自photo AC)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回應「我個人是不會寫,就想好空窗期都在幹嘛就可以了」、「空窗期的部分有進修、家庭因素等等,解釋得好的話不需要寫,新公司看不到你的勞保資料的」、「我覺得不要寫,只要合理解釋空窗期所在幹嘛,專業度、工作能力夠的話仍然可以錄取喔!」

而事實上,104人力銀行的問答專區也曾經有網友提問過類似問題,當時有不少人資給出專業解答「雖然剛畢業的工作經歷很短,但建議還是列在履歷中,因為這些工作經驗仍然可以顯示您的能力跟經驗,碰到不適應的情況,在初入社會是可以理解的,清楚向人資表達經過這種短暫的歷練,更加地知道自己的目標跟方向。」

▲原PO發文抱怨,表示最近面試不少間公司,豈料很多面試官卻都狂問「私事」,讓他很傻眼,貼文一出,過來人秒懂。(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hotoAC)
▲資深人資建議其實可以寫上,畢竟是新鮮人還在「摸索階段」都可以理解,但向人資解釋會變成「經過嘗試後更清楚自己的目標與方向」。(示意圖/取自photoAC)
對於勞保跟健保的紀錄問題,「以前公司的人資看得到您過去的勞健保的退保日期,個資法2012年10月1日上路後,就只有你自己能看得到這資料,這點大家就可以不要擔心」,人資建議「如果這份工作跟下一份工作有產生相關聯,那還是建議寫上,因為捨棄掉相關經驗就也會蠻可惜,但如果是不相關的產業,不想寫也沒關係囉!」

至於以現在的職場環境,怎麼樣的任職時間相對合適?資深人資也建議,如果你是還沒出社會的新鮮人,建議學生時期一定要去實習或者打工,因為在這過程中就能摸索自己是否喜歡這份工作;而C Channel執行長Allen張倫維則表示,35歲前建議以2至3年換工作為基礎,較不建議低於2年內就換工作;35歲之後則是5年為一個週期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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