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老字號銀樓竟成詐騙集團洗錢破口。台北地檢署偵辦「鉛錫包金」詐欺、洗錢案,查出黃偲涵等7人組成詐騙集團,透過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詐騙118名被害人,得手金額高達6億4354萬餘元。檢方昨(23)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對多名關鍵被告求處10年至20年以上重刑,其中,南部知名銀樓「港口王」實際負責人王姓男子涉案,更被檢方認定利用專業身分淪為共犯,建請判處20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該詐騙集團分工明確,由黃偲涵擔任核心會計,負責記錄柬埔寨詐欺機房支出、黃金交收帳冊與匯兌報價,並透過Telegram、WhatsApp群組協調交收;其餘成員則分別擔任車手、水房控盤與外務交收角色,誘騙被害人誤信投資標的或感情關係,安排面交現金。不法金流取得後,集團並未直接匯兌,而是刻意透過銀樓「斷點」洗錢。檢方指出,詐團車手將鉅額現金送往銀樓匿名購買黃金條塊,再將黃金包藏於鉛錫合金內,佯以「鉛錫合金」、「門擋」名義空運出境,送往柬埔寨、越南等地交由境外詐欺機房變現,藉此掩飾、隱匿詐欺不法所得。
檢警追查發現,涉案銀樓長期配合詐騙集團,刻意規避大額通貨交易與可疑交易申報義務,至少交付超過200公斤黃金條塊,依今年12月台銀黃金牌價換算,價值約8億9122萬餘元。詐團更利用台灣與海外金價差異,額外獲取3%至5%不等利潤。
專案小組於今年6月9日先在機場攔截空運包裹,查扣12公斤金條,隔日再查獲車手以贓款購買的另12公斤金條,合計扣得黃金24公斤,市值逾1億元。後續比對筆錄與數位鑑識資料,陸續拘提水房控盤、交收人等犯嫌,並於12月9日搜索涉案銀樓,當場查扣銷售單據、電磁紀錄及現金3000萬元。
檢方痛批,銀樓業者身處洗錢防制第一線,依法負有確認客戶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義務,卻為貪圖不法利益棄守職責,助長詐騙集團氣焰,導致被害人血汗錢難以追回,嚴重破壞社會互信與金融秩序,因此對多名被告分別建請判處10年至2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查扣黃金,以示懲戒。
▲警方於王明福辦公室查扣3千萬現金 。(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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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追查發現,涉案銀樓長期配合詐騙集團,刻意規避大額通貨交易與可疑交易申報義務,至少交付超過200公斤黃金條塊,依今年12月台銀黃金牌價換算,價值約8億9122萬餘元。詐團更利用台灣與海外金價差異,額外獲取3%至5%不等利潤。
專案小組於今年6月9日先在機場攔截空運包裹,查扣12公斤金條,隔日再查獲車手以贓款購買的另12公斤金條,合計扣得黃金24公斤,市值逾1億元。後續比對筆錄與數位鑑識資料,陸續拘提水房控盤、交收人等犯嫌,並於12月9日搜索涉案銀樓,當場查扣銷售單據、電磁紀錄及現金3000萬元。
檢方痛批,銀樓業者身處洗錢防制第一線,依法負有確認客戶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義務,卻為貪圖不法利益棄守職責,助長詐騙集團氣焰,導致被害人血汗錢難以追回,嚴重破壞社會互信與金融秩序,因此對多名被告分別建請判處10年至2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查扣黃金,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