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依洗錢、提供賭博場所、組織犯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首腦陳志等62人,並將偵查期間在押的王昱棠等9名台籍幹部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訊問後裁定,9人分別以3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對此,台北地檢署回應,會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檢方指出,本案3名集團核心成員求處重刑,其中首腦陳志遭求處法定刑最高刑度,陳志親信李添求刑20年,集團「大帳房」陳秀玲求刑18年。至於王昱棠、辜淑雯、陳麗珊、李守禮、林揚茂與鄭巧枚等其餘的台籍幹部,則分別被求處10年至16年不等刑期。
而9名在押幹部中,其中僅有北市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胞兄陳韋志,和香港博高公司負責人王俊國認罪;尼爾創新公司財務主管鄭巧枚則坦承偽造文書與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犯行,其餘被告均否認犯罪。檢察官認為,本案仍有多名中國籍共犯尚未到案,且部分被告曾刪除對話紀錄,恐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
不過,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雖然9名被告涉犯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部分人員頻繁出入境,具備逃亡能力,也曾疑似有滅證行為,但考量檢方偵查已告一段落,並已掌握相當證據,在沒有其他事證顯示被告仍可能持續串證或滅證的情況下,羈押必要性已降低,因此裁定9名台籍幹部全數交保。
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理由後,將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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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9名在押幹部中,其中僅有北市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胞兄陳韋志,和香港博高公司負責人王俊國認罪;尼爾創新公司財務主管鄭巧枚則坦承偽造文書與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犯行,其餘被告均否認犯罪。檢察官認為,本案仍有多名中國籍共犯尚未到案,且部分被告曾刪除對話紀錄,恐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
不過,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雖然9名被告涉犯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部分人員頻繁出入境,具備逃亡能力,也曾疑似有滅證行為,但考量檢方偵查已告一段落,並已掌握相當證據,在沒有其他事證顯示被告仍可能持續串證或滅證的情況下,羈押必要性已降低,因此裁定9名台籍幹部全數交保。
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理由後,將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